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遵教人[2017]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了统筹、协调好全县2017年特岗计划的招聘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特岗招聘计划,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绥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及解释等工作。
二、招聘指标
共计100名,其中:国家级指标80名,县级指标2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乡镇缺编的小学、中学、村级小学(含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任教(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
4.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省教育厅黔教职成发[2011]267号、黔教职成发[2013]370号、黔教职成发[2014]157号、黔教职成发[2015]79号批准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46所中职学校毕业生)及成人高等学校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招聘范围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贵州省户籍或生源地外,其他毕业生为绥阳县户籍或生源地。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必须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日-15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7日-18日(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
(4)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须提供户籍或生源证明材料)。
②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在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③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⑤“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1份。
⑥精准扶贫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县扶贫办审核,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⑦已婚人员符合要求的计生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及要求。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绥阳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组织实施。面试主要以说课为主,说课时间每人限制在8分钟以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范围为所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备课时不准带资料。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遵义师范学院及绥阳教育网公示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 24日(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市教育局和绥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择岗、签约、补录、聘用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择岗。被录取人员的择岗按录取“特岗计划”类别各学段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选岗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不在现场者不再等候,依次往后顺延进行。
(3)签约。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择岗签约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被录取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再等候,依次往后顺延进行。
(4)补录。对录取或择岗后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补录的先后顺序为:首先是本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然后是同学科不同学段岗位体检合格人员,再是本岗位面试合格未体检(补体检合格)人员,最后是同学科不同学段面试合格未体检(补体检合格)人员(同学科不同学段的补录是在符合补录岗位条件的基础上方可补录)。补录时出现分数末位并列的按前面择岗并列的处理办法进行。
第一志愿补录后,对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第二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补录。具体办法为: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空缺岗位及职数,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第二志愿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若申报人员等于或小于空缺岗位职数的,直接录取;若申报人员大于空缺岗位职数的,按照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专业对口优先的顺序依次确定,若再次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聘用。岗前培训须合格,且在“岗前培训”时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考生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于6月7日前完成。
6月9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上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6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