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遵教人〔2017〕4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题研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指标
省下达我县招聘 “特岗计划”共5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30名(初中岗位9名,其中精准扶贫专项岗位1名;小学岗位21名,其中精准扶贫专项岗位1名),县级“特岗计划”20名(幼儿园岗位20名,其中精准扶贫专项岗位1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见附件2)
(一)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国家“特岗计划” 面向全国招聘,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县级“特岗计划”(幼儿园学科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幼儿园学科必须一致(不限户籍)。
2、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中职、职高)相应学历,幼师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或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为遵义市湄潭县户籍或生源地(2017年5月1日前具有遵义市湄潭县户籍或遵义市湄潭县公民身份号码)。
(三)其他条件
1、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2、报考精准扶贫专项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符合湄潭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且在满足招考条件的前提下,不限定具体学科,但必须是所报考学段教学计划的开设学科。
3、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4、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学科岗位计划的相互调剂:初中学科岗位计划调剂到小学学科岗位计划,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小学学科岗位计划招聘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小学学科岗位计划调剂到初中学科岗位计划,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初中学科岗位计划招聘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
(六)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聘不设置具体学科,分学段报名,分阶段招聘。第一阶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扶贫对象进行结构化面试;第二阶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扶贫对象分学科笔试后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聘的考试、体检、录取及签约的相关程序及要求,与其他学科岗位计划招聘的程序及要求一致。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初中、小学的岗位在音乐学科岗位的双合格(成绩及体检合格)未录取人员中分学段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幼儿园岗位在幼儿园学科岗位的双合格(成绩及体检合格)未录取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遵义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日-15日。
网址:“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7日-18日(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⑤ “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⑥精准扶贫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于5月19日在遵义师范学院和湄潭教育网(http://www.mtjyw.com)进行公示,公示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体检及公示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和湄潭教育网(http://www.mtjyw.com)
(3)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 - 24日。
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岗位数的1 : 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体检;当学科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学科岗位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及公示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并公示,若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首先按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以面试成绩中说课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
(2)签约:被录取者分报考学段、学科,在指定的时间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与湄潭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凡未在指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同一类别和同一学科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招聘岗位的双合格 (面试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 人员不足时,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4款之规定进行调剂录取。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后因违约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双合格人员中直接补录,不再重新择岗。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未提交学籍档案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湄潭县于6月7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9日将本县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岗位数上报遵义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6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