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28日9:30至5月29日15:00期间,登陆“吴中教育热线”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17年5月30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信息自2017年6月5日上午9:30(星期一)起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三)面试
具有面试资格者,按“吴中教育热线”网站的公告说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50%。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编外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七、本《简章》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