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1.常熟籍生源或常熟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大专或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体育、音乐专业除外),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
2.江苏籍生源或江苏户籍(挂靠在江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籍):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的应届毕业生。
3.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
4.符合照顾条件(夫妻分居两地或照顾父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教育为师范类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匹配的报考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常熟户籍,有固定工作,另一方是非本市教育系统的在编在职教师;照顾父母指父母双方都具有常熟户籍,本人是非本市教育系统的在编在职教师)。
(四)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 4月16 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咨询电话:0512-52703181。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的限定专业条件一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相关资料及委托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所在院校出具得毕业时能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类型(学段、学科)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3)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常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人员身份证明(其他单位就职的提供社保缴纳清单),不在常熟的一方还必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身份证明。照顾父母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子女还必须提供当地学校开具的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身份证明。
3.报名者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