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7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17年教师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将在5月13日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集美区教育局网公布,请及时查看。
资格复审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届时将电话通知候补考生,务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时间和地点:
5月22日9:00—12:00,13:00—17:00,小学语文、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特教美术、特殊教育;
5月23日9:00—12:00,13:00—17:00,小学数学、小学信息、小学心理、小学体育、特教体育、中职英语、中职音乐;
5月24日9:00—12:00,13:00—17:00,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政治、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历史、中学体育、中学音乐、中学信息、中学美术、幼儿园。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集美新城诚毅大街1号之1)一楼办事大厅24号、25号、26号、27号窗口。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取号:
1.关注厦门集美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jmgov)、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微信号:jmxzzx);
2.电话预约取号:968155(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3.进入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在登陆界面中选择个人登陆,登陆后即可预约。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
(4)户口本。
(5)非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
2017届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有职称人员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8)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现役军官证、结婚证、随军家属审批表以及其他能证明随军关系的相关材料(随军家属提供)。
(9)外地公办在岗在编或任教单位证明。
(10)报考承诺书(现场复核通过后填报)。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告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现场审核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附件:委托书(模板)
集美区教育局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委 托 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因本人有事无法到现场参加2017年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特委托 (身份证号: )办理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本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2017 年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