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教育局
关于2017年第一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学校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和《关于〈衢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衢市人劳公〔2011〕8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第一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学校申报需求,经审核,2017年第一期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社会人员招聘:户籍不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本科所学需为师范类对应专业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国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报考取得录用通知书后,在201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纪律,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19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19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是指在2017年7月30日前累计的工作或教学经历年限。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5月8日由市人力社保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网(网址:www.qzedu.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衢州市实验学校(地址:衢州市讲舍街26号)。
2.报名者需带材料:
1)《衢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相关工作证明(原件)等;
6)一吋免冠近照3张。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者原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应聘相应岗位,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根据浙财综字费[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核减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市教育局111办公室领取(荷花三路28号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