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江政函〔2017〕3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段 |
学科 |
计划数 |
|
学段 |
学科 |
计划数 | |
普通中小学 |
中学 |
社政(含政史地) |
5 |
均衡化重点小学 |
语文 |
4 | |
中小学 |
语文 |
14 |
数学 |
4 | |||
数学 |
10 |
英语 |
2 | ||||
英语 |
4 |
科学(含理化生) |
2 | ||||
科学(含理化生) |
3 |
音乐 |
2 | ||||
体育 |
3 |
美术 |
1 | ||||
美术 |
3 |
培智学校 |
特殊教育 |
1 | |||
音乐(含舞蹈) |
2 |
合计 |
67 | ||||
信息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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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专业课 |
建筑类(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
1 | |||||
电工电子(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工程、电子技术、电子信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护等专业) |
1 | ||||||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专业) |
1 | ||||||
园林CAD制图(有CAD学科的园林、规划、设计类等专业) |
1 | ||||||
网络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
1 |
二、招聘对象
(一)职教专业课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中小学教师: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以2017年5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均衡化重点小学教师: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以2017年5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特殊教育教师:具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和报考职教专业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可不受户口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6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报考职教专业课要求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报考其他学科的教师岗位要求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学科)相符;报考学段不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市区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参加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江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可自行下载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对廿八都、保安、王村、地山岗、塘源口、张村、大桥、上王、横渡、高坂、卅二都、政棠、塘岭小学等13所均衡化重点小学教师实行定向招聘,应聘者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不可与其他类别兼报。
4.资格审查: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交纳考务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可免交笔试费用),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笔试费用。
所有学科按1:2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