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2017年共计划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5名,其中:思源实验学校40名、沱江中学17名、沱江镇一小10名、沱江镇二小14名、沱江镇为人小学11名、沱江镇四小11名、沱江镇五小2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7日至1999年5月1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江华县的在编教师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19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初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