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教师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英语教师加试口语;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衢州中专、市工程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实训指导教师和衢州高级中学美术教师岗位加试占60%,其他岗位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现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核、调出的书面证明,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并由招聘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录用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核录用资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发录用文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报《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3,一式4份),并限期到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文件到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教师资格证未做要求的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整个招聘过程一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
四、有关纪律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该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3080628(市教育局)、3081906(市人力社保局)。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衢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衢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 州 市 教 育 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