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221名,其中: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6名、市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17名、市直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140名、山海关区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8名。(详见附件1《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限户籍);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7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按照《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确定。
其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计算方法为:从2017年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六类人员”是指“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秦部队随军家属”。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7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2014年入伍的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驻秦部队现役军人经批准办理随军手续的家属。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秦部队随军家属”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5月8日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起止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17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等各个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须凭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考试用户,并预选报考岗位后,方能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用于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等相关操作;用户名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初始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特别提示:报名系统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报名)
(4)应聘人员须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相关报考信息项,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参见报名系统内发布的《照片上传须知》),否则将无法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只有在提交审核并通过系统审核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网上缴费程序。
(6)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用户名、密码等重要信息,因个人原因出现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报考信息被恶意篡改等问题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