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资审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由监督组和工作组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若部分特别急需紧缺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1,经招聘工作组与监督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试讲设置合格线分数线。
1.结构化面试由应聘者现场抽题并作答,考官组根据实际对应聘者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最少2名应聘者进入试讲环节。
2.技能测试按照岗位招聘设置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现场测试。需技能测试的岗位见附件《招聘岗位表》。按照技能测试成绩,每个岗位最少2名应聘者进入试讲环节。
3.试讲由应聘者现场抽题并经过30分钟封闭备课,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4.试讲的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入围试讲的应聘者。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进行技能测试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进行结构化面试考生总成绩=试讲成绩*100%。
考生成绩需高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递补规则
1.技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成绩第一的应聘者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如成绩第一的考生放弃,则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2.结构化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试讲成绩排名,试讲成绩第一的应聘者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如试讲成绩第一的考生放弃,则递补试讲成绩第二的考生;如试讲成绩第二的考生也放弃所报岗位,则该岗位招聘取消。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体检医院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h.nm12333.cn)及乌海教育网(http://www.wuhai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①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2017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取消聘用资格的应聘者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2017年乌海市中小学急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49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062
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473-3959115
五、其他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乌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简章由乌海市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乌海市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