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和《2016年乌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经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教师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全市中小学招聘教师共153名,其中市属学校32名,海勃湾区属中小学75名,海南区属中小学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6年乌海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乌海市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乌海生源的毕业生(含2016当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乌海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在乌海市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
(2)部分经批准招聘的急需紧缺学科岗位;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具有中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
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教学工作中短缺的,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或连续两次组织公开招聘但因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未能成功招聘的任课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并经教育部学历认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2013---2015年)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及具有中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定向招聘岗位人员条件: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乌海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少于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当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部分岗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专科。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
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详细具体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市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市外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http://www.12333t.cn)。报名期间在乌海日报上发布报名网址。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普通高校蒙语授课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提前开始、提前截止,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如有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7月14日-----7月17日。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16年乌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报名时间6个月内)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考试服务机构负责。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设定的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关专业目录为准。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除外)。
3、交费
报考费为70元。当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上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当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以及《报名登记表》关键信息填写错误且对资格条件有影响的(如年龄、专业等),不再退费。
4.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部分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的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开考比例为3::1。
定向招聘的“项目人员岗位”以及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中,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将岗位调整为普通类岗位,已经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普通类岗位”;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于取消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交费成功的,予以退费。
(2)对音乐、美术、书法、体育等岗位采用技能测试、试讲方式相结合的进行招聘,不再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在试讲前进行,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