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第二批)简章
根据《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以及《乌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经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教师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计划人数为40名,其中市属学校共13名,海勃湾区学校共12名,海南区学校15名(见附件《乌海市2016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级以上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国家免费师范生;
3.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各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通或相近;
6.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岗位和海南区小学教师岗位应聘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3.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编制实名制系统内人才储备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
(二)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
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投递简历,并提供以下资料:
1.《乌海市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三方就业协议;
4.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非应届生、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招聘工作组进行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身心素质等基本情况。
(二)试讲。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学生资格审查及综合面试结果,择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对教材的把握和教学基本功、教师基本素质等。试讲成及现场公布。
(三)签定协议。
1.国家免费师范生,经资格审查和综合面试合格后可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2.其他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试讲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并与被录取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待遇
(一)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一年。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二)凡被录用者,至少需在本市服务五年(国家免费师范生十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离开本系统工作岗位。
五、纪律和监督
乌海市2016年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第二批)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20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062
六、其他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乌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由乌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工作组负责解释。
乌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