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86人,其中职高4人,初中8人,小学74人,幼儿园94人(含定向培养幼儿园教师30人),民办中小学2名,民办幼儿园4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作要求。
4.具有省级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作要求。
5.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余杭区内公办中小学校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岗位除外)、特殊教育、西餐烹饪、机械实训岗位的须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
7.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或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报考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的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8.报考学前教育(面向2016届、2017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2017届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面向社会)岗位的须在余杭区内公民办幼儿园有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5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工作经历须与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时间相一致;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017年5月17日在余杭教育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须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者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3);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的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2,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