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关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机关幼儿园作为市级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创办于1950年,是首批省一级幼儿园及省绿色幼儿园,专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因幼儿园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决定公开招聘9名公办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是指国家统招计划录取2017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东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并需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6.年龄2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升路88号莞翠村西门内,东莞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代替,社会人员需提供幼儿园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如没有则不需提交);
(6)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和有效计生证明,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机关幼儿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关知识。其中,班任老师主要考幼儿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应用知识。各专科老师其专业知识约占60%,主要是高等教育阶段相关专业知识、基础教育阶段相关基础知识以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约占20%,幼儿教育方面的知识约占20%。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谈和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职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按照教师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后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市机关幼儿园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三)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网址www.dgsjgyey.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661113(东莞市机关幼儿园,联系人:罗向青),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30552(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莫敏刚)
东莞市机关幼儿园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