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为缓解我县教师队伍紧缺的现状,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教育部门委托,为各学校招聘部分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冠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冠县各学校已取得人事代理教师资格的人员(含育才、清华园、金太阳学校、实验高中)不能应聘;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9:00-5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7日16:00
报名网址:冠县人才网、冠县教育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7日12:00
报名资格由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教育局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招聘规定要求,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8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或冠县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冠县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7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均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考应聘学科初中教材内容及相关知识;报考初中和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应聘学科高中教材内容及相关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