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莘县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简章
为缓解我县教师队伍紧缺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为我县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参加了2016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试,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至2016年4月7日),或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办法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1、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凡参加2016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的符合条件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考生),本人可按照相应科目直接报名,不再面试,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从参加2016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笔试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考生)中确定。此类人员不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以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为准)占40%,面试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报考音乐、美术的限定相关专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3分,其他科目最低分数线为58分。凡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均可报名,最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排除直接聘用人员后的实际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2016年莘县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乡镇中、小学考试的,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名初中或高中相应岗位。
2、幼儿教师岗位: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皆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2日11:30-8月23日12:00第一类考生、幼儿教师
2016年8月23日15:30-8月24日12:00第二类考生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第一类考生,如再报名按第二类考生对待。第二类考生的具体招聘岗位根据第一类考生报名情况予以调整,届时从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报名地址:莘县明天学校教育服务中心(大门口西侧)
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及三张2寸免冠彩照,现场报名,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人员以最终发放准考证的人员为准,届时收取考务费。
四、面试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0分钟,高中教师岗位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初中教师岗位试讲时间为5分钟,小学教师岗位试讲时间5分钟。试讲教材为高中二年级上册、初中二年级上册和小学四年级下册莘县现行教材,试讲课题现场抽取。
幼儿教师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六、聘用
所有拟聘用人员由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0635—7137765
八、本简章由莘县教育局、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莘县教育局
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