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为促进莎车县中小学及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莎车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000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2、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2016年、2017年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教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招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且学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6、少数民族考生MHK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或汉语系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已被支教教师、便民警务站等县财政招聘录用的人员;
6、现在岗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及莎车县人才引进人员。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二、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03590701刘老师
三、待遇
1、聘用人员为县聘用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县财政按照本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中专学历教师5719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789元/月,绩效工资1655元/月,津补贴2275元/月);大专学历教师5801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71元/月,绩效工资1655元/月,津补贴2275元/月);本科学历教师6065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45元/月,绩效工资1685元/月,津补贴2335元/月);研究生学历教师6829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324元/月,绩效工资1865元/月,津补贴264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相应学历全额发放);
2、住房及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
3、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