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田地区策勒县双语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策勒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双语教学,解决学前双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和田地区行署专员办公会议纪要《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双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2017年第14次)有关要求,策勒县决定实施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1093名,其中:双语学前幼儿园教师774名,小学227人,初中52人,高中及职业高中40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不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以《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学历要求:
中小学: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大专学校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