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2年河南省洛阳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33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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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2年河南省洛阳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33名实施方案...
提交时间:2012年7月18日—201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洛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504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免笔试,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5、其他
组织实施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免笔试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一张试卷,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将于7月31日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进行公布。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审查范围。
2、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现场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2012年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见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附《2012年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后)。
3、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未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3)已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的工作状态证明。
4、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试讲时间、地点、所用教材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适时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进行考察,并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高新区人事、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902443
考务咨询电话:0379-63119603
附件:1、《2012年洛阳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2012年洛阳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
3、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4、《2012年洛阳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5、2012年洛阳高新区考试招聘教师职位代码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