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创建于1991年,是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24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70人,教学班级64个,在籍学生4000余人。学校座落于市城区主干道紫舞西路旁,占地面积212亩,是一所地理位置优越、设施齐全、环境宜人的花园式学校。办学20多年来,学校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越来越好,学子遍布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同意,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jjedu.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zjjrs.gov.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zjjsmz.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7月15日至1998年7月15日出生,其他年龄依此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办公室报名。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 )。
3.报名流程
见本招聘公告后,报考考生自行下载《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二张分别粘贴于二份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粘贴于其中一份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和招聘公告规定的相关报考证件、资料,到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考生将右上角没有粘贴个人照片的报名表留存,另一份报名表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职位要求,慎重、理性报考。若对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办公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组织,张家界市教育局监察室进行监督。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按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名人员有关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特级教师、市名优教师证(无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文件原件)、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证等的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市民族中学办公室取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