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用谷丽娟等7名同志为张家界市
民族中学教师的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和《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谷丽娟、李晓琳、喻明庭、黄蓝、秦琦、汪志鹏、肖梦等7名同志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符合考试招聘条件,拟聘用为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教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当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过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44—8296957(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举报电话:0744—8290026(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