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出现签约对象弃权,则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签约对象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按违约处理。
2、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若签约对象违约,需缴交违约金方可解除协议,退回就业协议书。
(五)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县内调动,五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六、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752-629780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附件:1.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高中教师职位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博罗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