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江阳区人才聚集,快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为我区地域优势提供相应的人才支撑,现我区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职位52名,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报考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3、年龄4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专业年龄限制以文件要求为准(时间计算至报名日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管股(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4号,江阳区人社局六楼)。
3、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需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鲜章。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1份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