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2年度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5名公告...
1、报考人员于2012年7 月18日—7月 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到区人社局事管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与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7月30日登录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3、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到区人社局事管科办理查分手续(参照高考查分办法查分)。
六、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含答辩)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40分钟),说课20分钟、答辩10分钟。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二)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区人社局事管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用每人80元。
考试时须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将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其本人负责。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岗位要求取得资格<执业资格、教师资格>)证人员优先;仍无法区分的,采取加面试的办法确定),并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聘岗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屯溪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弄虚作假的,无论聘用前、后,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5、咨 询 电 话: 0559-2596311(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33(区纪检委、监察局)
0559-2596142(区委组织部)
0559-2596311(区人社局)
附件一:2012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