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武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精神,按照全市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中共成武县委、成武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菏泽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六)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七)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被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可改报我县其他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统一笔试考试时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成武县教育局院内(先农坛大街东段路北)。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7年成武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7年成武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⑤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6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科+姓名)。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招聘。
符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选派工作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二)现场初审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