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现场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清城区人社局、清城区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考试分面试和笔试进行。
1.面试(占总分50%)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若面试人数多,则时间顺延;面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博雅楼。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用说教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考查。
2.笔试(占总分50%)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博雅楼。
(2)笔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如果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3.成绩计算
(1)面试和笔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考生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和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2.考核
(1)应届毕业生主要考核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2)暂缓就业毕业生考核内容主要是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报考者须提交未婚证明。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和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
(七)其他
1.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城区人社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3.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林老师0763—3333000(清远)13509269698
025—89668089(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邓老师0763—3322095(清远)13509269532
附件: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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