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70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重点高等院校以及省属重点高等院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其中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的可分别放宽到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