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2016年幼儿教师招聘条件(165名)
一、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儿童,有志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45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后出生);
3.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4.资格:学前教育专业或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5.有幼儿园教师或保育员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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