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根据相同招聘类别同一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二、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其中考核招聘40名(详见附件1),考试招聘186名(详见附件2),选聘2名(详见附件3)。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
6.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报考长寿区万顺镇白鹤林小学英语、云集镇玛瑙小学英语岗位的须服务6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长寿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5年服务期的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选)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级和相当于团级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应聘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全部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就业服务大厅(袁家岗校区图书馆)。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但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6)。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招(选)聘的考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1.在重庆医科大学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发给《准考证》。
2.在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4:00-17:00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委托领取须出具委托书、报考人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
(六)开考比例
拟招(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笔试
参加考试招(选)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类(含重庆市医药学校)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2、3。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长寿区其他考试招(选)聘岗位的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术科测试
(一)术科测试对象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络管理岗位、艺体[含音乐、音乐(钢琴方向)、舞蹈、美术、体育、足球、乒乓球、艺术体操、铁人三项、柔道、拳击]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为术科测试。
(二)术科测试人选确定方式
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小于1:5的,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术科测试;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大于1:5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术科测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术科测试。
(三)术科测试时间
术科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上午。参加术科测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术科测试注意事项
1.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术科测试人员名单及术科测试地点,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前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2.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画架、纸张、钢琴、篮球、足球外,其余所需的画板、画笔、颜料、音乐光盘(U盘)、乐器、运动鞋、运动服等,均由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