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诸城市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诸城市文化路小学东武校区(诸城市东武街80号)。
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2017年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下载网站: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诸城教育信息网)和笔试考务费(40元/科)。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在考核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3、有关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10人以下1:3,10人及以上1:2),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相同专业(岗位)相应的另一方,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4月15日(星期六)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教育理论。其中,专业基础课程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满分5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定于4月16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