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拟于2017年5月2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一并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17年5月7日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面试内容:详见《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考试说明》。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7年5月9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3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
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0日)
调剂工作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
(八)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7年5月22日)
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以上公示均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
(九)岗前培训(2017年6月1日)
精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参照精河县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实行参照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公开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由精河县教育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期为1年。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在聘期内参照精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三)被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聘工作由精河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精河县人社局报名电话:0909-5336828
精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909—5336033
精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09-5335280
附件:
附件1:《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岗位表》
附件2:《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人员报名表》
附件3:《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人员政审表》
附件4:《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考试说明》
附件5: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6:《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
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