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温泉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县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温泉县各乡镇(场)村级幼儿园教师:共80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
1.户籍不限;
2.民族不限;
3.性别不限;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㈡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含自学考试和函授)。
5.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曾经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温泉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附件1)、《温泉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政审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将通过温泉县政务网(http://www.xiwq.gov.cn/)公布。
㈢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31日(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温泉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全程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或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5)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4张;(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7)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4月10日至14日领取准考证。
7.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
注:此次招考的收费依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
三、考试工作
㈠笔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7年4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
在温泉县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重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试卷统一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于次日在温泉县政务网及有关场所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