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博乐市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普及博乐市学前三年教育、双语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惠民政策。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含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⒈博乐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⒉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⒊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㈡招聘条件
⒈招聘限博州户籍。
⒉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⒋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⒌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中专学历需为学前教育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⒍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⑴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⑵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报考汉族岗位。
⒎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备条件(详见《博乐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岗位设置申报表》)
《招聘简章》、《岗位设置申报表》、《政审表》及《报名表》,通过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湖网http://www.blsdj.com进行公布。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⒈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15日
⒉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⒋按要求填写《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人员报名表和政审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㈡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以下证件: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5张;⑹提供1寸电子照片。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3月20日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