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老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郫都区教师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包括成人自考、电大、函授等学历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年龄: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六)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七)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0日00:00至3月22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10日09:00至3月23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10日09:00至3月2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资格复审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号码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特长”栏目内注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资格种类(学段)及任教学科,如: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等,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郫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