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原上海市舞蹈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为适应学校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3、教师必须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5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基本条件 (学历、职称) |
任职要求 |
备注 |
1 |
文书档案管理 |
1 |
本科或本科以上;中共党员 |
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熟悉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具备档案管理上岗证书,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编制内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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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书面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党政办,或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shdanceschool@126.com。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01月1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在验明材料原件的前提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和考核
拟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予以考核。
5、公示和聘用
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一经录用列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老师 易老师 联系电话:62757585
邮箱:shdanceschool@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201号
邮 编:200235 监督电话:62087857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