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通川区教育局
2011年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65个。
具体单位、岗位、专业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及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197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详情见附表)。现在通川区乡镇学校教学岗位有五年及以上授课经历的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考高中计算机、职高体育、职高经济学教师岗位和初中音乐、初中体育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考生,现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者,若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准予报名,但是如果被聘用,必须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具体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9日——7月30日。
(二)报名地点: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文华街34号3楼),电话:0818-2155169。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人社部门组织报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根据本人自愿按岗位专业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点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履行报名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铁路中学、区八中、区一小教师岗位按学校、岗位、专业进行报名;其余中小学教师岗位不报具体单位,只按岗位、专业进行报名。
2、报考铁路中学职高体育(健美操方向)岗位需提供相关课程学习证明材料。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5、现在通川区乡镇学校教学岗位且有五年及以上授课经历的自聘教师,必须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签章的证明材料。
6、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有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同时签章的申请书(在职人员不能报考区八中、区一小教师岗位)。
(五)收费标准:按四川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2003]2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考务费每科80元。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笔试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铁路中学职高体育、职高经济学岗位不面试);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为公共知识,面试采取讲课方式。
(二)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公共知识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教师岗位公共知识考试内容、范围和参考资料为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教师法》、《义务教育法》。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所报专业学科现行高中、初中教材。
3、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初中、小学)的现行教材。
4、总成绩计算
(1)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总成绩=公共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规定加分分值+面试成绩×30%。
(2)铁路中学职高体育、职高经济学岗位:总成绩=公共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规定加分分值。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总成绩=公共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规定加分分值+面试成绩×50%。
具体单位、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详见附表。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有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批准可适当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根据自愿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可降低至1:2。达不到1:2比例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4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领取准考证:2011年8月12日至13日凭报名交费收据、本人身份证到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文华街34号3楼)领取《准考证》。
(五)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7月31日。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8月5日18: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等材料交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电话:2155169)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七、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公共知识、专业知识、面试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区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为常规体检,参照执行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并复查报考资格。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和弃权者,其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合格者(不报具体单位,只按岗位、专业报名的考生按所报考岗位、专业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和岗位),由区人社局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程序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者。
九、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纪、违章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简章》及岗位调整、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一律在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通川区人才网站发布。
(三)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通川区纪委(监察局)0818-2145397,通川区人社局纪委0818-2398893。
(四)本《简章》由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