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城区学校艺术教师队伍,储备 艺术专业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艺术教师。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告。
一、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30名。
(一)城区高中(含职高,下同)艺术教师岗位14个。其中:
达县中学3个(高中艺术教师):琵琶1个、长号1个、声乐1个。
达县职业高级中学5个(高中艺术教师):影视与动漫制作2个、雕塑1个、琵琶1个、笛子1个。
达县第三中学3个(高中艺术教师):舞蹈1个、二胡1个、声乐1个。
达县第四中学3个(高中艺术教师):二胡1个、琵琶1个、声乐1个。
(二)城区初中艺术教师岗位4个。其中:
达县城南学校2个(初中艺术教师):双簧管1个、笛子1个。
达县金华学校2个(初中艺术教师):圆号1个、舞蹈1个。
(三)城区小学艺术教师岗位12个。其中:
达县实验小学3个(小学艺术教师):二胡1个、小号1个、声乐1个。
达县逸夫小学3个(小学艺术教师):古筝1个、小提琴1个、二胡1个。
达县新达小学2个(小学艺术教师):舞蹈1个、声乐1个。
达县南坝小学2个(小学艺术教师):扬琴1个、小号1个。
达县三里坪小学2个(小学艺术教师):长笛1个、圆号1个。
二、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逐轮淘汰,以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核确定聘用人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达县在编、在职教职工不得报考。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城区高中艺术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城区初中、小学艺术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要求
2014年12月31日前,城区高中艺术教师必须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声乐、舞蹈报名者,其身高女不低于1.60米、男不低于1.70米。
5. 面试等次评定
由专家评委按照“选准人、选准优秀的人、选准优秀的学科所需的人”的原则,依据面试效果实行等次评定,每位评委分别为面试考生评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6、面试等次公示。面试结束,面试考生的面试等次将在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xian.gov.cn)、达县教育网(www.dxjy.org)上公布。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不能形成竞争时,考生面试等次中“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必须达到报考人员申报单位其他拟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所占比例的最低比例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学科及计划数,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超过60%的面试人员中,依据“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相同时,“优秀”等次个数多者优先;若“优秀”等次个数也相同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体 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其缺额按照“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从高到低(“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相同时,“优秀”等次个数多者优先;若“优秀”等次个数也相同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
(一)聘用人员确定。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axian.gov.cn)、达县教育网(www.dxjy.org)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 0818—5139789)。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报考的岗位、学科,按高中、初中、小学层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自主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三)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或被聘用人员与达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有关部门凭聘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服务期限。为了确保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方可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县县委组织部、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8-2675372 0818-512376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