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各中小学校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达市人发〔2006〕4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中小学校招聘教师为120名,具体学校、岗位等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专业、学历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以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为准)。
2、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县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汽车与维修岗位限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类、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加工岗位限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
4、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认可(以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高一级教师资格可申报低一级学校的教学岗位,但不能逆向申报);县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教师资格,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高中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除县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外,小学教师岗位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音、体、美教师岗位可放宽到二级乙等);其他教师岗位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和在开江县辖区内公办学校连续代课5年以上者(报名时须提供学校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七)非开江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
四、报名、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开江县人才市场(新宁镇老北街)。
(二)报名方式
1、报考者需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开江县教育网上自行下载《开江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本简章附件二,报名时报名点不再提供),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开江县2012年中小学校公招教师岗位计划表(一)》分别填写学校类别(如高中、县职业中学、初中、小学等)和岗位学科(如语文、数学等),且只能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
2.本人持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初审后,履行报名手续。
(三)缴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时缴纳)。
(四)准考证领取
2012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身份证在县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根据(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确定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参考资料为《四川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用教材教育基础知识》(成都时代出版社2011年10月第一版)。
2、面试为专业面试,形式为讲课或实际操作。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涉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面试各计100分,分别占总分的50%。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本人可凭准考证、身份证申请登记查分。
4、成绩计算。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不参加笔试,在岗位(学科)计划内优先考核聘用。
笔试、面试由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江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报批后可调整为1:2或取消岗位。调整或取消后的招聘计划数可投放到其他空编学校岗位。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可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在现有岗位中根据本人条件调剂报考志愿。
2、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等项目,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8月6日 17: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材料交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政策性加分须按本《公告》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学校类别、岗位(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考核的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开江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送相关单位审查签章,连同本人毕业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非师范专业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学籍档案、身份证原件交县人社局。
体检、考核(含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照学校类别、岗位(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后,按(表一)的学校类别和(表二)的学校名称、层次及岗位(学科),依总成绩高低为序本人选择学校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在所选定的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不满三年者,不得流动,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往县外),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括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
八、组织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江县教育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www.sckaijiang.gov.cn)、开江县教育网(www.kjjy.cn)公布。公招过程中计划调整、笔试成绩、面试事项、考核、体检、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同样将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开江县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注意随时查阅,如报考人员未按公告通知的时间报到或提交资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公告(含岗位计划表)未尽事宜由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82210570818-8223931
附件二:开江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江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