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达县教育局2011招聘39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1〕1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398人,其具体计划及岗位如下(详见附表):
(一)城区高中教师31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4人、英语1人、生物2人、思想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2人、体育2人、心理健康教育2人、音乐10人、美术1人;
(二)城区职高教师16人。其中:电子类1人、电子商务1人、服装设计与工艺1人、旅游类1人、机械类1人、体育1人、土木工程类1人、文秘类1人、舞蹈类1人、信息类1人、艺术类2人、音乐4人;
(三)城区小学音乐教师5人;
(四)农村高中教师6人。其中:地理1人、生物1人、数学1人、音乐1人、英语1人、语文1人;
(五)农村初中教师135人。其中:语文19人、数学23人、
英语21人、物理14人、化学10人、音乐11人、思想品德13人、体育12人、美术3人、历史5人、信息技术4人;
(六)农村小学教师185人;
(七)农村幼儿教育教师20人。
二、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为达县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和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不限户籍,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限达县户籍。若报考人员不属于达县户籍,但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予报名:
1.其父或其母一方户籍在达县的;
2.配偶户籍在达县的;
3.正在达县参加“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
上述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属第一种情形的需提供其父或其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报名人员与其父或其母的法定关系证明;
属第二种情形的需提供报名人员的结婚证和其配偶为达县户籍的法定关系证明;
属第三种情形的需提供“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文件或其主管部门签章的文件复印件。
(四)非达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职工。
(五)学历、教师资格及普通话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城区、农村高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 职高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中师及以上学历(其中,城区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幼儿教育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幼师(含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举办的幼儿教育专业类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等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缴费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29日。
报名地点: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综合大楼底楼)
(二)报名方式
1. 高中(含职高)教师和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者填报招聘学校、岗位类型和任教学科;农村初中教师报名者只填报岗位类型和任教学科;农村小学、幼儿教育教师只填报岗位类型;
2.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名者,必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
2011年春季已申请了教师资格,经认定机构确认审核已合格,教师资格证书暂未颁发的人员,必须由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的有效证明材料,但必须于笔试开考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3.报考者只能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岗位类别报考,不得兼报;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报考依据,如经查实不具备报考条件者,不予报考,若已参加笔试和面试者,不予聘用。
(三)缴费
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共两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时缴纳)。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和城区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须笔试和面试,农村初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师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1.公共知识笔试
(1)所有岗位教师都要参加公共知识笔试,其参考资料为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2.专业知识笔试
(1)高中(含职高)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和城区小学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2)农村小学教师、幼儿教育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2011年中考中的语文(40%)、数学(30%)、外语(30%)学科(三卷合一)知识。
(3)笔试时间:2011年8月14日下午2:30—4: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12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二)面试
面试为专业面试,形式为讲课或实际操作。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涉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报批后可调整或取消岗位。调整或取消后的招聘计划数可投放到其他岗位。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5天内公布。
(四)加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8月5日17: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服务期满证、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材料送报名点审查(或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加分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其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折合后的总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
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和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按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30%计分;农村初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师岗位按公共知识占50%、专业知识50%计分。
(六)考试成绩公布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将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达县四大班子综合楼前、达县教育局办公楼前采取张榜和电子屏幕对外公布,并在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xian.gov.cn)、达县教育网(www.dxjy.org)对外发布。
六、体检及考核
按照招聘学校、岗位类型、任教学科,以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人社局确定时间、指定医院,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因资格条件不符要求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其缺额按照招聘学校、岗位类型、任教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员。
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达县人民政府门户(www.daxian.gov.cn)、达县教育网(www.dxjy.org)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18—5139789)。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后,报考高中(含职高)及城区小学教师岗位的,按照所报招聘学校、岗位类型、任教学科,直接聘用到招聘学校;报考农村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岗位的,按照招聘学校、岗位类型、任教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自主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3.报考城区高中(含职高)音乐教师岗位的,专业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
4.与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的。
(三)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或被聘用人员与达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有关部门凭聘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服务期限。为了保证中小学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方可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5123765(县人社局)
0818-2675372(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