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启东市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至1999年2月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启东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或启东生源;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4日9:00起至2月10日16:00止;审核时间:2017年2月4日9:00起至2月10日20: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①带电子照片的《2017年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稿一份,手写签名拍照上传一份);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延缓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djyzp2017@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请及时与启东市教育局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0923714,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启东市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3.审查通过后,请报考者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①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②《2017年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⑤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延缓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聘用);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启东市教育局和启东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启东市启秀北路536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启东市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net)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月16日上午9:00-11:30。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