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30%)和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2.面试形式和内容。岗位代码01-05、12-15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微型课(100%)(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其余岗位面试内容为微型课(50%)(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专业测试(50%)。
3.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启东市教育局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相应证书由招聘单位于8月15日前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312247、83102618、83312424
七、纪律监督
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启东市人社局全过程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3318743,83312318
附件:1、2017年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17年启东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