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我市师资需求实际,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详见《2016年夏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至1998年7月之间出生);
(三)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大专学历人员限如皋市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如皋教育网(http://www.jsrgjy.net)。
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19 日9:00—7月22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7月19日9:00—7月23 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 ×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在考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2.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初审通过后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ghrss.gov.cn)、如皋教育网(www.jsrgjy.net)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6年7月24日16:00。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7月25日9: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约占70%)和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约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大纲、指导用书和教材等。
笔试结束两天内,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教育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于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在如皋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专毕业生的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