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29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29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三)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
(四)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