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10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4、应聘人员应当承诺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分配岗位、遵守聘用合同约定,否则不予聘用;
5、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6、招考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7、以上获得学历毕业证书、专业工作经历、教师资格证截止2016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尚在约定服务期内的人员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炎陵党建网(http://www.yldjw.com)、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nyanling.gov.cn)、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rs.hnyanling.gov.cn)向社会进行公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5月28日上午8:00至6月1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r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5月28日上午8:00至6月1日下午17:30,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2036202)。
3、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9日8:00至7月11日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区域条件等情况作适当必要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应当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便于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6、岗位调剂:如出现某些岗位不能开考,需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报请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可将相应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其他岗位,对增加计划的岗位,发布调整计划公告并延长报名时间。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核
1、笔试:由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教务、监考,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编办派人担任考场监督与巡视。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总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4)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