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首批)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17年我市首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7名,幼儿教师5名。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1.2016年、2017年毕业,兰溪籍(或生源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或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获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或院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2016年毕业,获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或院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2016年、2017年毕业,“985”“211”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汽修专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户籍不限。
5.音乐、语文教师招聘范围扩大至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兰溪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的音乐(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毕业生。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院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
以上应聘人员要求专业相符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好。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72个)
注:①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对应学科报考;教育学、心理学、人文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参加语文、数学学科岗位的应聘。 ②专业大类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上述招聘岗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择取统配学校(统配学校为教师交流后填补空缺的学校)和定点学校,若聘用人员不足,将缩减本次招聘岗位数,所缩减数用于增加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数。
(二)中学(含小学)统配岗位(24个)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社会 |
信息 |
科学 |
汽修 |
职数 |
6 |
3 |
2 |
4 |
3(含小学) |
5(含小学) |
1 |
以上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中学教师要求进行考试。聘用岗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若聘用人员不足,将缩减本次招聘岗位数,所缩减数用于增加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数。
注:①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教师资格证对应学科报考;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语文或数学学科岗位的应聘;政治、历史、人文教育、地理专业可参加社会学科岗位的应聘;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科学教师岗位的应聘。②专业大类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三)幼儿园招聘岗位(5个)
岗 位 |
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 |
职 数 |
5 |
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幼儿教师录用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若聘用人员不足,将缩减本次招聘岗位数,所缩减数用于增加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