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醴陵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 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全额拨款教师320名(含政策性接收2011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幼师毕业生2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醴陵市共有中小学校267所,其中:普通高中5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213所(含教学点94个),有在校中小学生103937人。幼儿园287所,幼儿38977人(含民办园),有在编教师6147人。近些年来,醴陵市先后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国家‘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被评为湖南省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市、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连续三年获得株洲市高中质量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市外选聘在编在岗教师,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5.醴陵市内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 “醴陵人事人才网”( http://www.llrsrc.gov.cn/)和“醴陵教育信息网”(http://www.lledu.cn/)。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6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醴陵市人力资源市场(醴陵市滨河路1号原糖果糕点厂)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面向市外选聘在编在岗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书原件务必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前提供,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过程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提供任何复习迎考资料。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醴陵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综合性基础知识。根据岗位不同,分8套试卷。
高中语文教师岗位考语文综合试题(A卷)。
高中数学教师岗位考数学综合试题(B卷)。
普通高中政治、美术、陶瓷烟花专技二岗位考高中文科综合试题(C卷)。
高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陶瓷烟花职校专技一岗位考高中理科综合试题(D卷)。
初中文科、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初中文科综合试题(E卷)。
初中理科岗位考初中理科综合试题(F卷)
高中、农村初中英语岗位考英语综合试题(G卷)
农村小学、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考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试题(H卷)。
面向市外选聘在编在岗教师岗位,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及学科而参加相应学科的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