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郧西县教育局2011招聘45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我县服务期满的资教生中定向招聘4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招聘的范围
在册在岗未进编的郧西县2007届、2008届资教生。
二、定向招聘的条件
1、在郧西县资教满三年,且年度考核(2007届延期年度考核)、期满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心条件;
5、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定向招聘的办法
1、招聘采取考核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
主要考核在资教期内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是否合格,07届资教生在延期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是否合格,服务期内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和教学事故。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0.5分;受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表彰的加1分;受到省人社厅、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表彰的加1.5分。凭文件或证书,取表彰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及其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新课程知识及应用、与教育有关的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等。
2、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招聘对象。
四、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资教生本人需持《郧西县期满资教生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教生原始资教协议书等证件和资料于7月25日至26日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0719-6221305,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人事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地点:职中东校区。
4、考核。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阅档考核。
5、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依据笔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6、确定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后,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编办联合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聘用及编制手续。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县成立以分管人事、教育的领导为正、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计生局、教育局为成员单位的郧西县资教生定向招聘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 西 县 教 育 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