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县编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监察局
关于招聘县直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县直幼儿园教师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县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张振武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3名,共计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档案无不良记载,社会实践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能正常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在音乐、舞蹈、普通话等综合才艺方面具有特殊专长,形象气质佳,年龄在23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三、选聘办法与步骤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报名登记表(从公告附件中下载),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于7月20日上午8:00至21日下午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社会治安证明、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共同审查。
3、笔试:7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试,20时以前公布笔试成绩。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公共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对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外县市资教的资教生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
4、面试:7月25日依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7月27日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体格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人选依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6、考核:7月29日进行考核。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依据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并列时,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若出现考核不合格对象,按照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719-4220153;县编办:0719-423207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235;监察局:0719-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文件精神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机构编制委会员办公室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