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成绩,按照《福清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的规定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应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
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须于2012年6月25 日至 6月28 日(正常上班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手续(不接受委托办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额面试人选按本岗位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新任教师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2012年 6 月25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语文科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2、2012年 6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数学科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3、2012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品德、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特殊教育等学科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4、2012年6月28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核具体地点
福清市融城后埔街57号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四、资格审核应随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一份),《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暂不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证书)与报考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报到证未办理的须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本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
3、2010、2011届毕业生的还应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省外高校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报到证应提交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章确认)、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相应专业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原件。
4、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岗位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按本省高等院校本专业毕业综合考评成绩前20%的应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指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院、闽江大学)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特别注明毕业生学号),须经福州市教育局复核确认。
五、注意事项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近期将在“福清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fqedu.gov.cn),请考生关注。
附:2012年招考教师参加面试审核名单.xls 福清市教育局
2012年6月18日